不同层次品牌要素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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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 01:00:50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形成不同层次的品牌要素如何组合是个需要解决的问题。通常认为,前面是公司品牌,然后是家族品牌,再是产品品牌等。的确,许多品牌要素在整合时遵循这个程序。但也不尽然,这种方法有时未必合适。因此,在实际设计中必须明确这些要素中何者为主,何者为辅,明确之后,在品牌要素的排列程序上,字体标识上都要显示出来。主品牌要素通常排在前,字体要大,要显眼一些。如宝洁公司的品牌以产品品牌为主,公司品牌为辅,只起辅助和赞助作用,通常的顺序是产品品牌/公司品牌,比如飘柔,宝洁公司优质产品。娃哈哈则采用公司品牌/产品品牌/品牌悠饰,如娃哈哈非常可乐/柠檬/茶(饮料)。

在决定品牌要素中何者需相对突出时,应根据公司的意图和产品的定位及独特性要求而定。主品牌要素起到显示品牌的独特定位,既区别于竞争者的产品,同时也区别于在同一个公司品牌或家族品牌下的其他产品。从这个角度讲,娃哈哈非常可乐的重点是在“非常"两字上。“非常”,既表示了非我们平常所喝之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是中国人自己的可乐:同时又表示“非常”可乐,超越一般之可乐。这样的“非常"定位和差异性特点是娃哈哈三个字无法显现的。因此,娃哈哈非常(可乐)的重点是在“非常”两字上,娃哈哈这个名称只起相对次要的作用,主要是象征实力、信誉、质量。确实,“娃哈哈”三个字的字面意义比较窄,用“非常”两字,把娃哈哈与可乐隔开,有助于其非常饮料的市场开拓。

此外,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了赞助式的公司品牌与产品品牌的整合模式,也称赞助品牌战略(Brand Endorsement Strategy)。公司品牌只出现在包装、广告的最后或产品的某个部位,但不作为品牌的一部分出现,如宝洁公司的“P8G”、养生堂的特型字体图案、西安杨森的标识等。

在品牌层次组合中,究竞是选择产品品牌为主还是公司品碑或家族品牌为主,会影响消费者对品牌产品差异性的感知,也会影响到品牌新产品能否创造独特的产品印象。如果选择公司品牌或家族品牌为主,则整个公司或家族品牌的联想更可能起支配性作用,进而决定顾客的选择。相反,如果产品品牌更突出,则更容易为这一特定品牌产品创造出差异性和区别性的形象,而且能够把这一品牌产品与公司或族类中其他产品明显地分离开,较少地把公司品牌或家族品牌的联想转移到这个产品品牌上去。这时,个别性产品品牌的成功对公司或家族品牌的促进和贡献较少,万一失败也不会带来大的负面的影响。

总之,不同层次的品牌要素的整合模式并不相同,一般根据产品的相似性和相异性及公司的意图进行整合,以达到整体的品牌权益优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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