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企业健全内控制度防范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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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 01:00:1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
iso认证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受理担保业务时,必须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担保申请书,相关的经济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提供反担保的资料,并对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初步审查。必须调查被担保方的资金信用和经营状况,主要包括:
(1)被担保方的信用等级、信用报告、企业的性质和企业管理者的素质、被担保方的行业前景和技术是否先进。
(2)了解贷款银行的贷款评估和被担保方的贷款用途,了解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是否符合本iso认证企业的担保原则、标准和条件。
(4)与被担保方经济交往的记录,是否守信,支付货款是否及时,被担保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性如何。
(5)是否提供反担保(如财产抵押等),反担保企业的状况和抵押物品的质量状况、评估价值等。

(二)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跟踪监管
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会计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跟踪监管。
(1)定期跟踪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随时了解被担保方贷款的用途、经济运作状况、抵押物品的保管,督促被担保方按时履约,并随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有关情况。
(2)设立担保登记簿。记录被担保方名称、担保金额、日期、担保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银行名称、贷款的展期和实际还贷日期、垫付款项及收回等情况。
(3)根据有权人员签字同意的垫付款通知书,对外支付垫付款,及时准确做好会计记录,通知和督促财务部门、法律顾问及时催收垫付款。
(4)在会计报告中如实披露担保和垫付款情况。

(三)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1)iso认证企业内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审查核实对财务部门受理的担保资料和出具的调查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评估结论。
(2)与担保业务有关的其他业务部门,必须提供如工程维修担保、质量担保等经济技术可行性风险方面的报告。必要时可聘请相关的权威部门承担经济技术评估工作。
(3)iso认证企业法律顾问室的职责
第一,根据经审核的担保受理书、调查报告及相关资料,拟定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或审查银行部门的标准担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本企业的担保原则。
第二,建立担保档案,保管正在执行的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受理书、调查报告、授权审批书及被担保方提供的资料和各类通知书、相关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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