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管理客体界定笼统或有遗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4-13 10:22:2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知识产权管理客体界定笼统或有遗漏,不利于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重点内容

管理客体是指管理什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即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例如将知识产权管理的客体笼统地界定为“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资源”、“企业知识产权”以及“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等。

为了更深入地认识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内容,必然需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客体进一步细化分类。知识产权管理客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从知识产权生命周期的关键环节来看,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营和保护等形式;从管理过程看,是一个涵盖了决策、计划、组织、执行、控制等一系列综合过程的系统化活动;从管理层次看,除了日常管理活动外,还涵盖了战略管理的内容。从管理对象的类别上看,知识产权管理又可以分为专利管理、商标管理、商业秘密管理、版权管理等。从管理过程、管理层次或管理对象类别的角度进行分类难以明晰知识产权管理内容的专业属性。

因此,在现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概念中,也主要是从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环节进行分类,按照演进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实施前,代表性的分类方式是开发(或产生)、保护和运营,第二个阶段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发布后至今,在国家相关政策文件、企业实践以及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政策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研究中,开始广泛采用纲要中“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分类方式。针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目前这种分类方式有三个方面的不足:首先,对于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而言,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内涵具有较为明显的区别,目前缺少对“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内涵进行准确和详细的阐释;其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并非同属并列关系;最为重要的是,知识产权的维护是与创造、运用和保护同属并列的关键类别,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管理内容。而现有研究对管理客体的细化分类中,对知识产权维护多有遗漏,或没有阐述其应有之义及重要性。


本文地址:http://www.isorenzheng.org/thread-4706-1-1.html
http://www.isorenzheng.org   iso认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iso认证办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iso认证办理网 ( 桂ICP备16008934号 )|Sitemap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GMT+8, 2025-6-6 18:57 , Processed in 0.282952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