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資格重估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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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19 16:25:5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供应商資格重估适用情形

发生下列事项,供应商的資格应重估(也为“追踪”调查的范围)

1.卖方或供应商已修改其制程、改用原料、改装设备或停止生产某一产品而以另一新品取代其性能相同甚或改进者,或变更杆号者,均应于更改之前书面通知公司。

2.拟采购项目的规格或要求事项,已有修正或补充,且足以影响产品的性能者。

3.采购的货品能否符合本公司原先设计的性能与规格,颇表怀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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