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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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0:14:41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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