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12-23 01:00:15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调査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査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査报告上签名。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本文地址:http://www.isorenzheng.org/thread-27731-1-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iso认证办理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iso认证办理网 ( 桂ICP备16008934号 )|Sitemap

声明:本网页内容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GMT+8, 2025-6-5 09:44 , Processed in 0.255993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