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员工培训协议,降低员工培训风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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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4 01:01:49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完善员工培训协议,降低员工培训风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培训,用人单位自身拥有专门的经费,劳动者是无须支付培训费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专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用人单位才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这里提到的“专项培训”是指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员工的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属于此列。一般来说,公司使用国外机器或引进国外项目,把劳动者送到国外去培训,以便将来从事此工作,是比较典型的“专项培训”

也就是在以上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通过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的方式,约定劳动者在接受该培训后,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期;如果服务期未满而辞职,应支付违约金。实际工作中,违约金就是当初用人单位为此支付的培训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如果劳动者违约时,其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那么培训费用都包括哪些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了,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专业技术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里需注意培训费用里面不应当包括培训期间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

所以说,根据有关法律和政策,培训费赔偿问题应按以下原则处理。第一,由企业出资且有支付货币凭证的专项培训,是企业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方面没有对职工培训出资,则无权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同时,即使企业方面声称已出资,但不能提出相应的支付凭证,则因其缺乏证据,不能要求赔偿

第二,一般而言,只有当职工方面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企业才可以要求职工赔偿培训费。一般不得要求职工赔偿其已出资的培训费。不过,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规避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职工方面因违纪等重大过错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则仍有权要求职工赔偿有关培训费用。

第三,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协议执行;未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协议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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