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机制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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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9 11:17:07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伙人机制的误区

另一方面,合伙人机制并不会在每个企业中落地成功,其中涉及到“适不适合”的问题,也有合伙人机制运作中必须要防范的风险、要避免的误区,否则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预想不到的麻烦。

1、失败导致分裂
在所有可能导致的问题中,最令人悲伤的就是因为意见不合或其它问题导致合伙关系破裂,进而导致公司分裂,有些公司甚至可能就此消失。规避这个风险,可以在合伙人分级体系、分红权与股权分离,以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上加以设计。

2、走入“合伙人就是多发点钱”误区
真正的合伙人应该是自我驱动的、乐于为事业奉献的,同时有耐心等待收获的。有些企业没有匹配相应的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利,合伙人只有在每年分红时才意识到自己是合伙人。规避这种误区,最重要的是在经济相关权限上加以设计,以及在合伙人团队建设、合伙人责任与权利上进行设计。

3、唯人力资本论
在初始阶段,合伙人机制应该强调人与物质资本的对等合作、参与分配、共同经营,而不是凡事都以人为本。不同的企业行业属性不同、竞争环境有别,如对于创意、咨询等纯人力资本的轻资产公司,人力资本的话语权应当强过物质资本。

4、只分享不创造
开发合伙人机制的目的是激发认同事业、有能力的人持续贡献,使组织持续发展。如果不能坚持“谁贡献谁分享”的开放式原则,就会使进入合伙人体系的人出不去,其他有能力者进不来,合伙人变身大老板,坐享其成,这不仅违背合伙人机制的初衷,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公平感和只分享不创造的消极思想,对企业危害很大。

5、捆绑人才、转嫁风险
合伙人机制是在企业有预期收益、有稳定基础的情况下,凝聚有共同事业理想的伙伴,向着共同目标前进。因此加入合伙人机制应当以自愿为前提条件,有强烈的与公司共同发展、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愿望。而不能在企业发生重大方向性错误或者摇摇欲坠时,以此为名,让员工投入资金、捆绑人才发展,所以对于合伙人机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谨慎考虑、科学规划。

无论如何,既不能违背合伙制的初衷,即共享愿景、共谋发展、共享利益,也不能违背管理的常识和基本法则,那就是尊重人、认可人、发展人,真心欣赏,诚意合作。如此,才能真正使合伙人机制大放光彩、无往而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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