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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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7 11:19:4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章  总则
1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条  财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债权、债务。
1.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在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
2.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3.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文件名: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售价: 2金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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