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的收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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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2 16:26:22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承租人的收入怎样处理?

    自租赁经营合同生效之日起,停发承租人的工资、奖金,预支生活费。承租人的原工资和租赁期间按国家规定调整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收人,可根据其完成合同规定上缴利润基数,(或扭亏目标),确定一个适当的分配比例,超过上缴利润基数,可按比例增加收入,承租人交纳租金后的实得收入与职工年均收入不宜相差过于悬殊。具体分配比例由合同双方商定。

    承租人月平均所得收入超过个人收入调节税起征标准的部分,应照章纳税。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从个人所得收入中交付一定数额的风险保证基金存人企业,由企业按银行利率(或略高于银行利率)计息。租赁合同解除时,出租方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承租人经营成果进行审查。凡达到租赁经营合同要求的,承租人存入企业的风险保证金及应得利息可由承租人一次取回。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欠缴租金或达不到租赁合同规定的上缴利润基数时,先以风险保证金抵补,不足部分,按承租人、保证人的顺序,以抵押财产、担保财产抵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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