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营全业办理申请查记时,须提交哪些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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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3 11:14:03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外合营全业办理申请查记时,须提交哪些证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的批准文件;二、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的中外文副本各三份;三、外国合营者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鄗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件。中外合资企业在办理申请登记时,必须用中外文字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

        登记豹主要项目有:企业名称、地址、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注册资本及合营各方的份额、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厂长、副厂长、批准文件的文号和日期、职工总人数、外籍职工人数等。

        从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即告正式成立,其正当生产经营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中外合营企业需持营业执照,向中国银行或者经中国银行同意的银行开户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的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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