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公司 发表于 2020-11-7 11:19:43

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对公司财产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使会计核算真实,根据会计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财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债权、债务。1.流动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有价证券、库存材料、在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待售开发产品等。2.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专项物资(包括在途、委托外单位加工和保管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3.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财产清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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