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发表于 2022-11-9 01:00:06

安全事故分析的内容

安全事故分析的内容
1.事故原因分析的内容
事故原因分析是调査事故的关键环节。事故原因确定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事故处理。
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1)直接原因
事故的直接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1)人的不安全行为。根据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附录A中A.7的规定,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不安全装東;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物的不安全状态。根据GB644-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附录A中A6的规定,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2)间接原因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劳动组织不合理;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其他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要做到
(1)明确某些事情错在哪里,以及需要如何改正才能不犯这些错误。
(2)指出引起事故(或临界事故)的有害因素类型,并描述所造成的危害和损伤情况
(3)查明并描述某些基本情况,如确定存在的潜在危害和危险状况,以及一经改变或排除出现的最安全的情况。

通过分析事故或损伤的原因以及发生时的环境情况,可以获得一般类型的资料,从其他类似事故的资料可得出更常见的重要因素,进而揭示某些不能立即见到的因果关系。然而,若通过特殊事故分析得到更为详细和特殊的资料时,该资料可能有助于揭示所涉及到的特殊情况通常个别特殊事故分析所提供的资料不可能从一般分析中得到。反之,一般分析指出的因素在特殊分析时也难以阐明。所以这两类资料分析都是重要的,且均有助于明显地和直接地揭示个别事故的因果关系。

假设已查明导致损伤或破坏的事件是由于生产过程的某些因素引起的,则可根据这些因素的存在和出现的频率来确定事故的大小。在处理生产过程事故时,可通过比较其发生频率和严重度,回顾性地测算事故的大小。在进行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的大小预测时,则可利用生产过程目前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潜在的危险因素)来进行评价

通过一个完整的事故分析报告就可以得到一个从本质上说明事故发生的基本关系的映像。在进行事故分析时,要全面和精确的对有关生产过程事故状况进行了解,查阅综合事故报告和保存的系统记录。为了详细预测问题的大小,必须进行必要的危险因素测定。而对有关危险因素的了解,可通过对每个事故记录所提供的详细信息的分析得到。这些事故记录描述了工人和操作者在事故发生的当时所在地点、他们当时在做什么或处理什么、用什么方法、发了什么样的损伤和破坏以及其周围的其他情况(特别是与事故有关的)等。危险测量必须根据以往发生的有关损伤频率和损伤严重程度的资料,并采用回顾性测定方法。

描述人员损伤的危险可用以下两类方法
1)危险测定
计算损伤频率和损伤严重程度,采用全体工人中损失的工作日(或死亡数)来判定(如有的国家规定,职业事故死亡危险是每10万个雇员中死亡3个,即3×10-6)。
2)危险类型或危害成分评价
危险类型或危害成分评价是指出接触源和其他可能引起事故的有害因素,同时指出导致损伤和破坏的周围环境
例如,高空作业者有可能摔倒,并可能产生严重损伤的后果。又如,切割操作者使用锐利的器械,有被切割的危险。长时间接触有噪声的机器的工人有可能引起听力损失等。人们对多种危险类型已有丰富的认识,如高空作业者有可能跌落;地面很滑,就有可能滑倒;若附近有锐利的物件,就有可能割伤自己等。但某些没有明显特征的危险类型就可能被忽视。有关这些危险必须告诉工人(如噪声会引起听损、某些溶剂可引起脑损伤,以及吸入某些化学品后可引起急性中毒等)。对危险类型的认识,从最明显的到最潜在的,都是从以往的事件中取得的。无论如何,要了解发生了什么,要估计将来会发生些什么都应该注意到对接触源的认识,以及在执行不同类型任务时,对有可能引起损伤和破坏的其他潜在有害因素加强认识。还应认识到某些因素会影响危险的测量,或能使其增高或使其降低,这些都是认识危险性的必要的基础。

确定危险最相关的因素有
(1)决定有无(或潜在)发生各类危险的因素。
(2)使发生事故或损伤危险的概率增加或减少的因素。
(3)与危险有关的、影响到事故严重性的决定性因素。
为理解第一点,有必要查明事故的原因,即接触源和其他有害因素;后两点是构成影响测量危险范围的因素。
工作环境中主要有害因素是造成损伤的直接原因,它们常以职业病方式或职业事故方式出现。

2.事故责任分析的内容
事故责任分析的内容是在查明事故的原因后,分清事故的责任,使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事故责任分析中,应通过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及其主要责任者,并根据事故后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为了准确的实行处罚,必须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分清事故责任。
1)直接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
主要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
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基本建设工程和技术发行项目中,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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