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 发表于 2022-7-3 01:03:59

安全事故因果论

安全事故因果论
1.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
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事故可能在某一瞬间发生,却是由一系列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相继作用与发生的结果。

1)伤亡事故的连锁构成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而造成的,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而造成的。

2)事故连锁过程影响因素
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过程概括为以下5个方面的因素:①遗传因素及社会环境是造成人的性格上缺点的原因。遗传因素可能造成鲁莽、固执和心胸狭窄等不良性格,有的人天生性格急躁,而有的人则性格比较缓慢等;社会环境可能妨碍教育,助长性格的缺点发展。②人的缺点是使人产生不安全行为或造成机械、物质不安全状态的原因,它包括鲁莽、固执、过激、神经质、轻率、不认真等性格上的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知识和技术等后天的缺点。③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那些曾经引起过事故,或可能再次引起事故的人的行为或机械、物质的状态,它们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④事故是指由于物体、物质、人或放射性的作用或反作用,使人员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的,出乎意料之外的、失去控制的事件。⑤由于事故直接产生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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