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管理 发表于 2022-3-28 01:02:20

连锁经营销售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连锁经营销售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
(一)自由连锁(Voluntary Chain)连锁公司的各店铺在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联合,公司总部同店铺之间是协商、服务关系,实行订货和送货统销售战略统一和物流及信息设施统一。各分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各成员店可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自由连锁是由许多独立的成员抱着“依靠有组织的共同经营提高竞争力”的共同目的而自愿地联合成连锁组织的,并不是由一家大企业开设许多分店。因此,根据自愿原则,各成员店可自由加入也可自由退出。自由连锁是“目的共同体”,是“同志联合体”。

随着消费的个性化、多样化和零售业竞争的激烈化,中小企业为了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便利用团结、协作的形式联合起来,于是便出现了自由连锁。所以联合是自由连锁经营的基础关于自由连锁商店的特点,总结有如下四条
1.各成员企业之间,既维持着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和独立性又缔结着长久的连锁关系
2.连锁商店的主导者是批发企业,集团的主题是零售企业;
3.全体成员要考虑对总部作出贡献,同时,总部没有各成员的援助就不能发挥机能,所以自由连锁经营更注重总部和各成员间的相互配合、相互协调
4.各成员店结成连锁店的目的是为了使商品的进货及其他经营事项的共同化,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

(二)特许连锁
特许连锁是指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合同规定,在特许人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经营企业具有连锁经营的统一形象、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又被称作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契约连锁”、“合同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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