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7001 发表于 2021-3-1 18:52:52

iso认证机构业务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iso认证机构业务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为iso认证机构业务人员(以下简称业务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业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信誉,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按照民法典规定,与iso认证机构签订合同的在岗人员。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业务人员(含外资iso认证机构业务人员)和iso认证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业务人员。

iso认证机构应将业务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业务人员应知法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履行法律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创造,和专利。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iso认证机构活动信息,拒绝作假。

业务人员应规范操作,认真执行上级指令。执行中如发现可能发生违章违纪行为,或可能导致风险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报告。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取得任职岗位应具备的资格。

业务人员应遵循公平竞争,恪守“客户自愿”原则。自觉抵制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业务人员应做到客户至上,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尊重隐私,不因客户性别、肤色、民族、身份等差异而优待或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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