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年审 发表于 2021-2-19 14:32:09

起重安全操作规范

起重安全操作规范
一、起重工安全操作要求
1,指挥信号明确,并符合标准规定。
2,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以免吊挂绳受力过3,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4,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5,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6,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贵指挥。

二、起重司机的安全操作要求
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現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故障。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给以继续铃声或报警。

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当确认起重机上或其周國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拉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识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9,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載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休,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裝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村垫等。
(4)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10,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1)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
(3)吊运时,不得从有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5)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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