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年审 发表于 2021-2-19 14:26:09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資遣”及免职或解聘六种

第二条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当然解职”得依规定给恤。

第三条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办理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认为必要停职者
2.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对命令停职者,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1.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聘。
2.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办理申请复职者資遣或命令退休。
3.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聘,但侦查处免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亦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莶准后才能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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