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年审 发表于 2021-2-19 14:25:33

员工考核制度

员工考核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部门试用或解聘,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供考核参考。

3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4.年终考核
(1)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试用人员。
2.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甲、乙、丙、丁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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