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年审 发表于 2021-2-19 14:12:53

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条依据
为有效地管理公司内部人力資源配置,充分挖掘内部人力资源潜力,促进内部人才的合理、科学、规范地流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对象
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应聘、面试、考核及审批等程序进行岗位调整的公司内部员工和与岗位调整相关的部门的管理行为。原则上,内部劳动力市场内员工的流动应该遵循每一次流动都是以前工作经验的再利用、再发展的規律,将无效流动带来的损耗降至最低。
内部招聘的岗位应分成如下两类

1,必须有公司内部工作经验的岗位。
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各系统管理部或部门主管根据员工个人意愿,结合工作表現定期向相关部门管理部推荐,或人力資源部根据各部门管理部(处)每季度的人员流出的滚动计划向各相关部门管理部推荐

2,属急需招聘且在公司内部劳动力市场有一定富余的岗位。此类人员流动,可由员工本人根据内部招聘广告所提要求,按流程报批。下列人员可以参与内部劳动力市场:
(1)因项目或产品转移,由现工作部门推荐,经考核符合用人部门岗位条件者。
(2)因工作任务调整而雩要对其岗位进行调整的符合拟置换岗位任职資格者。
(3)在本职岗位上认真负贵,劳动态度好,但其所具备的业务技
能确实不适合在本职岗位者。

下列人员不能参与内部劳动力市场
(1)所办理申请的职位不符合公司或部门用人计划、无用人编制者。
(2)需要进行岗位适应性再培训人页。
(3)在现岗位上工作不认真负贲、劳动态度较差的人员。
(4)个人的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招聘岗位的任职要求。
(5)因部门工作特别需要、暂不能调离的人员。
(6)公司聘用的临时工、钟点工下列人员不易于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范畴
(1)公司任命的人员。
(2)因部门结构变动而统一进行的岗位调整的人员。
对于非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岗位调整,不需其履行应聘、面试、考核、审抗等程序,但須自岗位调整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工作移交、离任审计和内部调动手续。


本文地址:http://www.isorenzheng.org/thread-18532-1-1.html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