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认证年审 发表于 2021-2-4 20:29:10

进料检验规定

进料检验规定
第一条目的
确保进料质量合乎标准,确使不合格品无法通过检验关。

第二条范围
原料、外协加工品的检验。

第三条进杆检验流程

第四条实施单位
质量管理部进料科、加工品科及其他有关单位

第五条实施要点
检验员收到验收单后,确依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进料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判定合格,即将进料加以标示“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况,并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仓手续。
3.判定不合格,即将进杵加以标示“不合格”,填妥检验记录表及验收单内检验情况。并即将检验情况通知釆购单位(物耔部、釆购科或外协加工科),请购单位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
(1)不需特采,即将进料加以标示“遲货”,并于检验记录表、验收单内注明退货,由仓储人员及采购单位办理退货手续。
(2)需要特釆,则依核示进行特采,将进料加以标示“特采”,并于检验记录表、睑收单内注明特采处理情况,以及通知有关单位办理入库或部分退回或扣款等有关手续。
4.进料应于收到验收单后三日内验毕,但紧急需用的进料优先办理。
5,检验时,如无法判定合格与否,则即请工程部(设计工程科),请购单位派员会同验收,来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亦必须在检验记录表内签字。
6·检验员执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7,回馈进杆检验情况,并将进料供应商交贷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厂商交货质量履历卡内及每月汇总于厂商交货质量月报表内。
8.依检验情况对检验規格(材料、零件)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9,检验仪器、量具的管理与校正。
10·进杆属OEM客户自行待杵者,判定不合格时,请业务部联络客户处理。

第六条附则
本规定经质量管理委員会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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